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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提稅費怎么寫會計分錄?稅費,是指國家機關向有關當事人提供某種特定勞務或服務,按規定收取的一種費用。企業根據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:
增值稅、消費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資源稅、所得稅、土地增值稅、房產稅、車船使用稅、土地使用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等
企業應通過“應交稅費”科目進行核算,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交納情況,并按照應交稅費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。該科目借方登記實際交納的稅費,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等;期末余額如在借方,反映的是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;期末余額如在貸方,反映的是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。
計提稅費的會計分錄
1、計提稅費時,
借:稅金及附加
貸:應交稅費—應交消費稅
應交稅費—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
應交稅費—應交教育費附加
應交稅費—應交資源稅
應交稅費—應交房產稅
應交稅費—應交車船稅
應交稅費—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等
2、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時,
借:本年利潤
貸:稅金及附加
計提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
1、企業產生企業所得稅時,計提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為:
借:所得稅費用
貸:應交稅費—應交所得稅
2、企業繳納所得稅時,其會計分錄為:
借:應交稅費—應交所得稅
貸:銀行存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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